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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网络数据库使用须知

作者:审核:发布时间:2023-04-23

为确保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拥有使用权的各类网络版数据库合理、合法、可持续地为全校用户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保护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学校与数据库供应商签署的协议等有关规定,特做如下声明,请全校用户严格遵守执行。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拥有使用权的国内外网络版电子期刊(包括现刊和回溯期刊)、综合文献和事实型数据库等(以下统称网络版数据库),采取IP地址认证方式为全校有需求的学术型、非商业性用户提供免费在线使用。

1.合理使用

全校用户出于个人研究和学习目的,可以进行如下合理使用:

(1)通过安全网络访问服务器对网络数据库进行检索;

(2)阅读检索结果(文摘索引记录或全文文章,下同)

(3)出于个人研究和学习目的少量打印检索结果;

(4)出于个人研究和学习目的少量下载检索结果存储在自己的计算机上;

(5)出于个人研究和学习目的将少量检索结果传送到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

(6)承担正常教学任务的授权用户,可以将作为教学参考资料的少量检索结果,下载并组织到供本单位教学使用的课程参考资料包(course pack)中,置于内部网络中的安全计算机上,供选修特定课程的学生在该课程进行期间通过内部网络进行阅读。

2.侵权行为

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行为,属侵犯网络数据库商知识产权行为,须严格禁止:

(1)对网络数据库中某一时间段、某一学科领域、或某一类型的文摘、索引、引文数据记录进行批量下载;

(2)对网络数据库中某种期刊(或会议录、丛书)、或它们中一期或者多期的全部文章全文进行批量下载;

(3)对网络数据库中浏览、检索呈现出的大量结果(题录、文摘、索引、引文和浏览、检索结果对应的文章全文等),进行连续、集中、系统、批量下载;

(4)利用任何自动批量下载工具对网络数据库内容进行自动检索和下载;

(5)把从网络数据库下载存储于个人计算机的用于个人研究或学习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6)把从网络数据库下载置于课程参考资料包中的,用于特定课程教学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7)设置代理服务器将网络数据库为非授权用户提供服务;

(8)在使用用户名和口令的情况下,有意将个人的或授权机构的用户名和口令向非授权用户散发或通过公共途径公布;

(9)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对非授权用户提供系统的服务;

(10)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进行商业服务或支持商业服务;

(11)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内容汇编生成二次产品,提供公共或商业服务;

(12)在安全网络之外的任何电子网络系统上,包括但不仅限于在国际互联网和万维网站上,显示或发布网络数据库内容。

3.侵权责任

用户要为其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侵权行为负责。一经发现用户的使用情况超出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有权中断相应用户对相应网络数据库的使用;被中断使用的授权用户必须对其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使用行为予以纠正,并向学校图书馆做出情况说明,图书馆将视其纠正情况,考虑重新予以开通使用;对于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侵权使用行为,侵权用户必须承担侵权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因此可能给学校造成的一切损失。

4.免责声明

学校图书馆只根据用户的科研、教学需求提供网络版数据库使用,不对数据库中设置的其他外部链接的具体内容承担责任;不对用户发生的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5.用户责任

全校用户均须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和自愿接受本声明的内容,管理好自己职责内的P地址不被校外用户非授权使用,并向获得授权使用的校外用户(使用者)有效告知有关合理使用、侵权行为的规定和要求,提请有关单位有效监督本单位用户(使用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做到合理使用学校的网络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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