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图书、期刊是学校的财产。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针对读者将馆藏书刊遗失或损坏制定赔偿办法如下。
(一)、赔图书
1、遗失借出图书须以同版(或经同意后以新版)书刊进行赔偿,另需加付10.00元文献处理费用。
2、遗失精装本,不得以平装本赔偿。
(二)、赔款
1、如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需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
国内出版:图书市价(¥)×2 +处理费(10.00)
国外出版:图书市价($)× 当前汇率 ×2 +处理费(10.00)
国外出版查不到价格的图书暂定每本100元。
2、莫大赠送图书:每页复制费0.5元×图书页数(除封皮部分)+2元封皮复制费+处理费(10.00)
3、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
(三)、逾期办法处罚
1、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果遗失书刊已逾期,在赔偿的同时需按图书馆逾期办法处罚。
(四)、退款
1、若在赔款后一个月内找回原书,可持原书刊和赔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同时从赔款之日起计算并按图书馆逾期办法处罚。超过一个月不予退款。
(五)、损毁书刊
损毁是指书刊在被利用期间出现折角、卷曲、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散页、裂脊、断封、裁割等状况。
1、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但可清除、覆盖、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其损坏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书刊出现散页、书脊掰裂、精装封面断裂,赔偿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
3、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不可清除、覆盖、粘合,或虽可清除、覆盖、粘合但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4、图书被裁割(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按盗窃图书进行处理。
六、污染书刊
书刊的污染是指:书刊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无论是否具有颜色、气味、毒性)所接触,以致出现异色、异味和 / 或发生皱褶或其它形变。
1、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书,其浸染部分按1.00元/页 进行赔偿。
2、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清除、覆盖,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其污染部分按2.00元/页 进行赔偿。
3、除前两条情况外的其它污染图书均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