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校图书馆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组织地进行,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自我管理、服务他人”的服务观念,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岗位设置
图书馆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岗位数量、待遇及岗位要求,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同学。未在其他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均可申请图书馆的勤工助学工作。图书馆将根据岗位要求对通过初选的同学进行公开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各部门负责老师安排,面试合格者方能参加图书馆的勤工助学工作。
二、岗位培训
新报到学生上岗前由读者咨询岗位的负责人统一进行前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日常工作、考核办法等,经培训合格后,由相关责任人布置相应的工作及要求。勤工助学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相关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学生,并适时进行检查督导。
三、岗位职责
1.服从部门工作安排,积极协助老师工作,热心做好读者服务工作,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
2.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能脱岗、空岗,要服从分配,配合老师做好工作。
3.不得无故迟到、缺勤,有特殊情况须向老师请假,按照要求事前提出书面申请事后不补假,口头请假无效;未请假者,视为无故缺勤。
4.切实保护好图书馆的公共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四、考核机制
图书馆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聘用时间为一学年。由图书馆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每学期末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统一考核。
学生考核合格后,将获得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图书馆实习证明;勤工助学时长不满三个月的不予获发实习证明。
五、工作期考核办法
1.勤工助学岗学生每月工时不得少于40工时。
2.服从工作安排,事前请假,事后不补假,口头请假无效,必须提交书面请假单,如有超过两次无故离岗行为,将辞退并更换他人;每学期超过三次请假者,将辞退并更换他人。
3.勤工助学的同学需要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工作,禁止迟到、早退,如有三次以上,将辞退并更换他人。
六、附则
1.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图书馆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