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就业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就业厅函[2024]11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就业监测工作机制,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及就业进展动态监测工作,制定就业监测工作方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数据及材料截至2024年6月20日17:00。
二、核查标准和内容
严格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11号)文件中《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核查毕业生基本信息是否有误、就业数据分类是否准确、就业特别是灵活就业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须有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反“四不准”和“三不得”要求的行为、各类举报线索处理情况、灵活就业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学信网”上毕业生反馈存疑信息处理情况、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反馈异常的签约单位数据处理情况等。
三、核查方式
(一)系内自查。各系主要领导牵头做好本系自查,严格按照《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2024届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落实系内每月核查本系学生毕业去向全覆盖要求,对存疑材料进行电话抽查不少于所在年级学生人数20%。并在核查结果上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同时形成系内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见附件2)于6月22日前由系主任、团委书记签字、加盖系公章后,报学生工作部存档。
(二)学生工作部核查。学生工作部牵头组建核查组,于7月1日依据核查提纲(详见附件3)对就业统计工作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意见(详见附件4)和问题清单(详见附件5)反馈至系内进行整改,各系在接到核查意见和问题清单一周内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由系主任、团委书记签字、加盖系内公章后,报学生工作部存档。
(三)校领导抽查。通过抽查方式,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带头抽查就业统计工作,学校主要领导6月随机抽查学生毕业去向不少于20人,并在核查结果上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系要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把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完善就业统计核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二)规范整理数据及材料。各系以系为单位按照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2024届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统计表填写相关信息,依据学生名册顺序整理毕业生去向落实材料归档。
(三)认真整改。系内自查、学校核查反馈后,确实存在问题的,要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形成工作台账,限时逐一整改到位,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755-28323274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