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需在科研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结项申请,并上传最终版验收材料,材料需提前由科研事务部审核并签章后扫描上传。验收最终提交材料:申报书、立项文件、成果文件以及验收模板中所有的文件,其中需要签章的地方须手写或盖章原件扫描,最终整合成电子版压缩文件, 命名方式为:项目类别+项目获批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2、通讯类验收完成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找专家鉴定;会议验收类由系/中心组织验收(鉴定)工作。
3、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重点领域验项目验收(鉴定)采用会议验收(鉴定),要有 5 位以上具有正高职称的外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人数每单位不超过 1 人。会议验收类材料按模板【附件1: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重点领域验收类所需资料.rar】准备。
4、青年创新人才、特色创新采用通讯验收(鉴定)的方式,每个项目应邀请不少于 3 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外单位同行专家,专家人数每单位不超过 1 人。材料准备需几个专家对应几张鉴定表,具体材料参考模板(【附件2:青年创新人才、特色创新验收所需资料.rar】,其中特色创新项目验收报告专家名单格式: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专业、联系电话。
5、验收报告内的决算表需要项目负责人跟财务确定并签字。
6、人文社科类项目如达到申报书或合同书(任务书)规定要求并符合同类型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社科项目免于鉴定的要求,可申请免于鉴定。
7、立项金额超过100万的项目需要验收需通过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经费审计,并附上报告。
8、结题成果需要挂项目类别+项目编号。类别和编号见立项文件,下载路径:https://www.smbu.edu.cn/info/6391/1132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