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学生:
为顺利开展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特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与对象
评教主体:全校本科生、研究生。
评教对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评教时间及要求
(一)评教时间
2023年6月8日9:00-6月19日00:00
(二)评教要求
1.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学生网上评教,并提醒学生逾期将无法评教,系统将按时关闭。
2.没有按要求进行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3.因学生参评率不高而影响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相关院系负责。
三、评教组织及实施
1.学术事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各教学单位评教组织及实施情况。
2.各教学单位应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学院评教组织工作,确保学生评教工作顺利实施。
3.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s://ehall.smbu.edu.cn),点击“网上评教”,对本学期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学术事务部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