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5年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遴选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同学:
一、项目简介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 3 个月(含 3 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专家评审,对于特别优秀的理工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将按高级研究学者类别标准提供奖学金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5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
(1) 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2) 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1964 年 1 月1 日以后出生);
(4) 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2)我校优秀在读一年级博士生,本年度有访学计划。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5)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6)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7)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仅支持通过优秀高中毕业生赴俄留学支持计划派出的在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此前通过优秀高中毕业生赴俄留学支持计划派出的在俄在读硕士一年级人员申请。
3.外语水平
本项目仅对研究生类申请人有外语水平要求。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研究生类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四、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须于 2025年3月10日0时- 4月1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五、派出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六、咨询方式
电话:010-66093933/3559 邮箱: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楼 13 层(邮编:100044)
附件下载: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指南及附件 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250218/20250218140854_0547.rar
七、所需材料列表(仅针对深北莫学生)
1. 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莫斯科国立大学)
(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在读学生可上传在读证明(莫斯科国立大学方开具)。
(2)申请人提交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不能出现需通过入学考试后方可被接收字样。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必须获得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留学专业;
e.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请不要提交俄教科部派遣函或用于办理入境签证的俄内务部黄页或乌克兰、白俄罗斯有关部门派发的用于办理入境签证的邀请信。
2. 在读证明(针对在读博士生,莫斯科国立大学方开具)
申请人的注册/学籍证明应由申请人所在国外留学单位相关部门出具,说明申请人目前的学籍情况,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护照有效期、注册时间、所在院系和专业、硕士或博士所在年级、学习期限(应写明起止年月或具体几年)等。注册/学籍证明应使用带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 收取学费明细表(需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莫斯科国立大学在读证明上应当印有该明细表,如无,另外准备),如提交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申请人须自付学费,则申请人应按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此类人员请在信息平台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在“是否申请学费资助”栏选择“是”。已在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注明学费金额的人员可直接在此栏再次上传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相关信息,则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
※凡提交的邀请信中明确为自付学费的人员,均应申请学费资助,并按照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此项材料和两封专家推荐信,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4. 学习计划(外文)
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中文翻译件(无须公证)。
5. 国外导师简历(如有)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博士阶段导师)的学习、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提供,需在申请表中“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6.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的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有关管理部门开具。
本学期成绩单需开具且加盖公章(莫斯科国立大学)。
7. 两封同行专家推荐信。
如提交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申请人须自付学费,则申请人应按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不能是现任国外导师,推荐信应注明推荐人的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等,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获奖证书(如有)。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如无,可不提交。
10.有效护照
第1、2、3、6项需院系里协助帮忙开具;第4项自行准备,需有导师签字;
第5、7、8、9、10项自行解决;申请表为线上生成,推荐表后期由领馆填写,无需提前准备。
八、校内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0755-28323345
联系地址:主楼250
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部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