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对《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修订,形成了《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12月2日前将反馈意见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省科技厅,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联系人:邓羡知
电 话:020-83163835
邮 箱:skjt_dengxz@gd.gov.cn
附件:1.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