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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五五”时期深圳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策略研究公开招标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3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关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拟委托第三方开展“‘十五五’时期深圳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 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策略研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十五五”时期深圳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 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策略研究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为课题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承担过市级及以上规划编制或相关领域政策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课题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课题组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4.课题研究应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把握国际趋势、面向未来、视野开阔,并结合实际提出重点问题、基本思路、目标要求和应对路径,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入分析深圳市绿色低碳发展现状、梳理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深圳市“十五五”时期具体工作路径、研究提出评价指标体系。

5.课题成果形式包括课题报告全本和简本、专题报告、政策工具包和重点项目清单。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为3个月,研究经费不超过80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领取及提交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下午5: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1178、88125842(窗口电话)、28323329(校级咨询电话)。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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