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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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推荐深圳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入库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0    阅读次数: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局已正式组建深圳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设置在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为完善评审委员库,加强职称评审管理,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局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征集入库评审专家,请各单位积极推荐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深圳市范围内从事生物学、地学、化学、物理学、技术科学、情报科学等学科领域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具体从事专业为《深圳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专业》中的相关及相近专业(附件1)。

全市范围内科研机构、医疗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评委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

二、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科研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评审工作。

(五)从事相关领域科研工作一般在10年以上,并取得正高级职称(原则上为研究员或教授,医疗机构专家可为主任医师)1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推荐。

三、推荐要求

(一)评委会办公室承担本次评审专家入库的具体工作。请各单位按照人选条件,结合实际,广泛、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

(二)被推荐人选应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及业绩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其中省外取得的职称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材料经单位盖章推荐后再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各单位均需提交纸质版(推荐表原件和其他材料复印件)及电子版(推荐材料原件PDF彩色扫描文件)材料,请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239号虚拟大学园R4大楼B305室(邮政编码:518063),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hym@szvup.com。

(三)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初步审核后,将结合工作实际择优遴选,按程序纳入评委会专家库。

四、入库程序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向专家所在单位发函或通知遴选推荐;

(二)专家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三)评委会办公室汇总报送评委会组建单位同意;

(四)评委会办公室通知初选通过的专家按要求在系统填写入库申请资料;

(五)评委会办公室按入库要求审核专家提交的资料,资料不完整的退回补充;

(六)资料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生成组批件,报送专家库名单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黄小姐,26551943;丁先生,8367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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