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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生社团(组织)功能型团支部(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04    阅读次数:

各分团委、学生社团(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组织)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组织)育人功能,根据《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建设办法》《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组织)工作实际,将在各学生社团(组织)中成立第一批功能型团支部(具体社团组织见附件2)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条件

功能型团支部的建立条件

(一)申请建立功能型团支部的组织必须是成立在册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

(二)共青团员人数超过3人原则上应建立功能型团支部。

二、工作职责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成员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功能型团支部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集中理论学习。

(二)对大型活动、民主决策和发展规划等重要事项,在依据社团(组织)章程进行决议前,通过团支部会议进行前置审核把关,确保符合政治要求、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社团(组织)章程。

(三)带领本支部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鼓励将社团(组织)特色融入活动,丰富支部成员学习和生活。

(四)功能型团支部一般不发展团员,不收缴团费,不选举团代表大会代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其团员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参加功能型团支部的活动,团费缴纳和团内统计均在团员所在班级团支部进行。功能型团支部委员不参与团学干部考核。

三、结构构成

功能型团支部委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支部委员会结构的合理性和委员候选人综合表现,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其中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

具体职责如下:

(一)团支部书记:主持功能型团支部全面工作,具体包括: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团组织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监督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组织委员: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团情统计工作;了解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在上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团务知识;

(三)宣传委员:按照上级党团组织的要求,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团支部的信息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四、功能型团支部建立程序

(一)各社团(组织)校团委提出建立功能型团支部申请,发送至邮箱1224342007@qq.com(附件1.社团(组织)功能型团支部建立工作行文示例);

(二)团委收到建立团支部申请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批复;

(三)各社团(组织)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委员数和名单(附件1.社团(组织)功能型团支部建立工作行文示例);

(四)各社团(组织)团委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发送至邮箱1224342007@qq.com(附件1.各学生会、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建立工作行文示例)。

五、考核机制

功能型团支部成立后,在年审时将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支撑材料为支部的会议记录、开展活动的照片及新闻稿等工作台账,考核合格后将在社团(组织)评优时予以加分。

六、工作要求

功能型团支部建立工作结束后以各社团(组织)在330日前将《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功能型团支部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12243420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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