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扎实推进校内实习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更好地利用勤工助学资金开展校内实习,做好对学生的经济资助、励志教育和就业锻炼,依据《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兼职辅导员、学生助理校内实习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 竞争上岗 扶困优先 择优录用
二、报名条件
(一)兼职辅导员
1.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此条件);
(2)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申请兼职辅导员;
(3)熟悉学生工作,有学生工作经历,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具备必要的组织管理、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或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
2.工作时间
(1)原则上兼职辅导员任期为一学期,学期结束需重新竞聘;
(2)工作时长累积不低于8小时/周,具体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二)学生助理
学习认真刻苦,工作责任心强,遵守学校纪律,服从学校关于校内学生勤工助学有关管理规定。
各岗位具体报名条件参照《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校内实习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兼职辅导员的同学下载并填写《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附件2);有意向报名学生助理的同学下载并填写《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校内实习岗位申请表》(附件3),于3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用人单位联系邮箱(见附件1)。申请表命名方式“姓名+学号+申请岗位”。
四、单位选用
各用人单位自主进行面试选拔工作,各单位负责老师将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并根据实际需求择优聘用。
五、上岗培训
各用人单位自行安排时间对新上岗学生进行培训,招聘学生助理的学生应与用人单位签署《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校内实习协议书》(附件4),协议书盖章单位自行留存。
六、注意事项
(一)兼职辅导员
1.兼职辅导员可获得学校发放的专项津贴;
2.对考核通过者,学校开具《在校实习证明》;
3.对于工作业绩突出者,学校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辅导员外出培训。
4.学生工作部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岗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考核要求,制定细则。
5.在学期末进行辅导员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6.对于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辅导员,学生工作部可进行解聘。
(二)学生助理
1.考虑工作与学习的调配,不应影响学业,切忌盲目申请,每人要求最多参与1个岗位的校内实习。
2.酬金不低于每小时20元,每月不高于800元,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全额发放。
3.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考核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由学生工作部及用人单位开具的《实习证明》。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