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本科新生及研究生新生: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现将接收新生在原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培养考察档案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在原学习或工作单位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2022级新生(含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入党材料转交明细说明
(一)在原单位(不包含原单位为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的)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新生:材料中须有入党申请书;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思想汇报(至少每季度一篇,汇报至2022年6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考察记录应该完整有效,考察时间截至2022年6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明等材料;入党材料需完整无误,方可接续培养,记录不完整不予以接收。
(二)在原单位(不包含原单位为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的)递交过入党申请的申请人新生:材料中须有入党申请书、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等,入党材料需完整无误,方可接续培养,记录不完整不予以接收。
(三)原单位为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的新生:请于2022年9月6日(周二)前往学生服务中心党员服务岗进行深北莫学习期间的入党申请人档案复核。过期未复核且培养材料不齐全者将不接续培养。
三、递交方式
(一)请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或申请人,携带齐全入党材料,在2022年9月6日(周二)前将入党材料(密封)交至学生服务中心前台党员服务岗,并填写2022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信息登记表,确保后续培养工作不间断。
(二)各学生党支部将对所有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继续培养。
四、其他说明
递交入党材料时,将统计入党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情况,所有信息是后续工作的基础,请在递交入党材料时认真填写;
如有疑问可联系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0755-28323276 ; 陈老师 13612207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