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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2-2023学年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6    阅读次数:

为做好深圳市2022-2023学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根据深圳市社保局最新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参保原则为学生自愿参保

二、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缴费标准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请示》,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2022-2023学年度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1244.52元(12964×0.8%×12个月),其中财政补贴666//年,参保学生实际缴费578.52/1244.52-666=578.52元)。

(二)缴费方式

按照市社保局要求,由学校代收学生本学年度医疗保险费,再统一缴交社保经办机构。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1.92017:00各行政班班长将各班电子版参保统计表发送至2120210053 @smbu.edu.cn邮箱(附件1),纸质版统计表(附件1)和每位弃保学生的《关于自愿放弃购买大学生医保的承诺书》(附件2)提交至学生服务中心。

2.根据意向表,学生工作部统计参保学生名单并于92217:00前提交计划财务部。

3.确定参保的学生于92417:00前向平安银行卡充值本学年度(20229-20238月)医疗保险费:578.52元。学校将从学生本人的平安银行卡中划扣,请务必保证届时银行卡中余额充足。

4.学校将缴费学生信息上传至社保信息系统(92617:00前完成)。

5.社保经办机构在学校指定账号上统一划扣。

(二)选定社康中心(参考附件3

1.网上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进入网页注册并登录;进入页面点击“个人自助变更绑定社康点”;选择“新社康点信息”;点击提交;查看办理结果 受理:系统受理(立即)— 审核:系统审核(立即)— 审批:系统审批(进入绑定页面,对存在的业务中的社康点进行修改)(立即)— 办结 系统办结(立即)— 送达:即时显示办理结果,即时送达。

参保人应当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校内社康中心已开设,为便于享受就医服务,请选择“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社康中心”,直接到就近社康中心办理绑定。

注意: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绑定定点医疗机构的无法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绑定医疗机构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2.选定后允许变更:参保人可变更已选定的社康中心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自变更生效次月起,在变更后的社康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三)申办金融社保卡(参考附件4

1.社保卡用途

就医结算将使用此卡,因此提醒各位同学务必申办此卡。学校平安银行将为首次参保或补、换金融社保卡的学生提供办卡便利服务,学生本人也可以自主选择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申办金融社保卡。

2.办理材料

申办金融社保卡需要身份证原件、个人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一般照相馆可提供此项服务),首次申办免工本费。具体可到银行营业网点咨询。

(四)激活电子医保凭证

1.医保电子凭证用途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局发布,与实体社保卡具有同等效力,支持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功能。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就能直接“刷码就医购药”,享受便捷服务。

2.激活方式

1)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登录激活本人及亲属医保电子凭证。

2)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掌上政务”,在线激活本人医保电子凭证。

3)支付宝搜索“医保电子凭证”,在线激活本人医保电子凭证。

四、查询参保

(一)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通过“便民服务”—“大学生参保信息查询”,查询本年度参保情况。

(二)学生可在10月后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网站http://hrss.sz.gov.cn/szsi/)网页中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如显示未缴费成功,应及时与学校联系核实。该系统可办理停保绑定医疗机构查询参保信息业务。

五、注意事项

(一)参保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就医、转诊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二档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之前未在我市参保的本学年度9月份入学新生,自9月份办理参保手续后,自9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三)可转诊就医。参保人就医门诊转诊,应经原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应逐级转诊或转诊到市内同级有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转出医院应向接受转诊的医院出具转诊证明。

(四)参保后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在市内选定的社康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费用类别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

甲类药品

80%

1000

乙类药品

60%

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

90%(单项不超过120元)

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市内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其他情形在市内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市外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同样不予报销

(五)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参保人患有门诊特定病种的,先认定,后就医。

门诊特定病种

52种)

一类

23种)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核素治疗;肾衰血透、腹透;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血液疾病;6类精神疾病;艾滋病;肺结核……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最高达90%

二类

8种)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乙型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最高达80%

三类

21种)

帕金森病、癫痫、强直性脊柱炎、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强制性脊柱炎、肺动脉高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

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病种费用,不纳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预算,不占用1000元额度。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高于普通门诊待遇。

市外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如未长期办理异地备案或转诊手续的,不予报销

(六)住院待遇。住院费用待遇比例是多少,要根据住院地点(市内还是市外)、有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手续。

市内住院:起付线:100元、200元、300元(根据医院级别不同)。医保目录内的费用个,医保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

市外住院:若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报销比例跟市内住院相同。若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报销比例会降低。在广东省内医院住院待遇比例降低10%,在省外医院待遇比例降低30%

六、更多信息可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12333咨询,或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


附件:

1. XXX2022-2023学年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统计表

2. 关于自愿放弃购买大学生医保的承诺书

3. 简易操作指南(绑定社康中心)

4. 金融社保卡线上申卡操作指引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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