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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校级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07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今年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根据团省委的相关安排,学校将于4月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校内推报活动。

一、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三、奖励设置(广东)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1名,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92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四、推报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

个人自主申报请于41617:00发送材料至指定邮箱(xiaxt@smbu.edu.cn),标题学号-姓名-X-自强之星申报材料,过时视为放弃。报送材料包括: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广东省)(附件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

2、校级推荐阶段

校团委将统筹校内候选人的评审,最终推荐1名同学成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参与省级差额评审,相关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级团委。

3、省级推荐阶段(5月中旬)

团省委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推报工作,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推荐产生一批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全国组委会。

4、全国评审阶段(6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5、总结宣传阶段(7月至9月)

全国组委会将重点做好以10名标兵为代表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平台账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全网传播。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搭建奖学金获得者网上社群,建立“自强之星”青年讲师团。凝聚组织历届优秀的“自强之星”获选者代表,让他们以青年讲师的身份现身说法,通过宣讲报告、视频访谈、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在青年中弘扬自强精神,进一步发挥自强之星在大学生群体的榜样力量。


附件1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广东省)

附件2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委员会

2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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