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届本科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做好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保障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与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去向登记: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自2023年起取消报到证发放,完善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并把毕业去向登记作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请各位毕业生根据毕业去向指南(附件1) ,做好毕业去向信息的登记、填报工作。
提交方法: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后,进入“毕业去向登记”模块,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相应的“毕业去向”类型进行填报或核对之后,点击提交。(需根据去向类型,上传“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录取通知书”等对应的附件。)
毕业离校未明确去向的同学,填写“不就业拟升学”或“待就业”(上传系统附件请参考附件3,需手写后拍照上传)。落实工作后也请第一时间和辅导员老师进行联系,完善登记“毕业去向信息”。
二、档案去向:
提交方法: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后,进入“初始档案信息”模块,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相应的“档案转寄类型”进行填报或核对之后,点击提交。(具体可参考附件2 档案去向对照表)
(1)档案回生源地(90%毕业生属于本类型)
即境外升学(含升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毕业生档案转递回生源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区、县一级),请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初始档案信息”查看是否与本人生源地信息一致,毕业生个人不需提交和修改信息,由学校统一递交并打印档案信息安排转递。
(2)境内考研升学
境内考研升学的毕业生,按照升学学校的调档函信息填写,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更改档案去向”填写,档案转寄类型选择“签约单位接收”并上传录取院校提供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为附件,提交审核后安排转递。
(3)档案转递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工作的毕业生,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更改档案去向”填写。
工作单位接收或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档案的,毕业生和工作单位(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核实确认相关收档信息后,工作单位具有接收档案权的选择“签约单位接收”;并点击附件按钮上传调档函或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提交学校审核后安排转递。若无权接收则直接默认回生源地。
(4)暂未落实去向
暂未落实去向的同学档案默认回生源地。
(5)注意事项
部分同学想将档案存放至深圳市公共人才服务中心,需要与人才中心联系,开具调档函,再安排转递。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55-82408888
三、教育部毕业去向确认
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支持毕业生去向登记确认以及核验授权。为方便毕业生更好地使用登记系统相关功能,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1.毕业生登录
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去向登记”直接登录。

图1微信公众号登录

图2 退出界面
点击“退出”按钮进入下方界面。

图3毕业去向登记系统
2.选择功能模块
进入选择功能模块界面。“去向登记确认”用于登记确认毕业去向信息。

图4选择功能模块
3.去向登记确认
毕业生选择进入“去向登记确认”模块。注意:毕业生需在微信“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完成毕业去向上报才能进行确认。毕业生核对确认本人毕业去向、档案转递等信息是否正确。
(1)若信息无误,选择“信息无误,确认登记去向”提交。

图5去向登记确认无误
(2)若信息有误,请在微信“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更新信息,并联系就业老师审核后,再进行登记确认。

图6 登录微信“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修改信息
根据需要变信息类型选择变更模块,变更信息后,及时上报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完成后,重新进入“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去向登记”直接登录。重新选择“信息无误,确认登记去向”提交。
【注意】:请务必仔细核对确认信息,否则会影响后续转档、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