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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26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办法(试行)》,现就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

国家奖学金名额2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人

二、评选范围、用途

国家奖学金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三、奖励或资助种类、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再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再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无不及格科目(含任选科目)。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年级)前50%或综合测评排名比上一学年进步10名(含)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自愿申请,在2022年9月30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6420210024@smbu.edu.cn,邮件主题及相关文件命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学号-姓名”,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二)提交材料

1.《(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2)电子版。附件2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可先不填。

2.《2021-2022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均需提交对应初审名单表电子版文件。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可先不填。

(三)评审程序

1.10月上旬学校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2.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将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批。

(四)特别提醒:每位同学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保证填写无误,不要随意更变表格格式,必要的话可稍微调整下页边距。

七、其他事宜

(一)凡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如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已发放资助款,本学年不能参与任何类型奖学金、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二)本年度奖学金申请表格,依据省教育厅要求,必须填写规范,整洁,不得多页,不得擅自改动表格。

(三)若有疑问,请咨询0755-28323274。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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