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夯实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深化广东共青团加强团的基层建设提升组织力三年行动“命脉工程2.0”,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团中央近期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1—2022年岁末年初校内团的基础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 开展时间:2021年11月9日-15日。
(二) 开展对象:全体共青团员(含2021年新发展团员)。 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专、挂职团干部至少参加1个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 具体流程
1. 开展会前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 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新时 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2. 撰写发言材料:团员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 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3. 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组织生活会可邀请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会 的严肃性。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详见附件1。
4. 评价与结果运用: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并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支委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 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 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二、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
(一) 开展时间:2021年11月9日-15日。
(二) 开展对象:全体共青团员。保留团籍且无担任团内职务的党员,可以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全体团干部(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要结合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团干部年度注册工作,并按照要求校验现任团内职务、团干部属性和所在团支部等信息。
(三) 实施步骤
1. 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在依照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果确定各团员2021年度的评议等次后,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本支部的教育评议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系统将根据本支部应参与教育评议的团员数自动限制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总数(不超过30% )。评议结果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团员,支部须填写“原因”说明理由。
2. 年度团籍注册:团支部录入教育评议结果后,“智慧团建” 系统将通过“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团员发送确认教育评议结果的消息,团员点击该消息即可进入团员年度团籍注册页面,核对教育评议结果、团员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按页面提示进一步操作完成线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3. 团干部年度注册:担任团内职务的团员,系统将在年度团籍注册页面同步显示团内职务详情,团员确认团干部信息无误后,点击“同意并进行年度注册”按钮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团干部年度注册工作。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如不参加团员教育 评议,所在团支部应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页面勾选“党员/ 预备党员不参加评议”,系统将通过“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此类团干部推送年度注册消息,由团干部本人确认注册。
三、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
(一) 开展时间:2021年11月9日-12月1日。
(二) 开展对象: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 立)的团支部。其中,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 转接团支部、“毕业年份”字段选择了 2021年及以前的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 “对标定级”评定方式:采取“智慧团建”系统自动判定和人工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智慧团建”系统相关功能将于11月中下旬上线。70%分数由系统根据团支部的数据情况自动判定,30%分数由团支部结合实际自主 评定。各团支部“对标定级”分数将在提交评价表时自动累加总分并显示对应的星级(详见附件2)。
(四) “对标定级”流程
1. 团支部对标自评: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 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2. 复核认定: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核实“智慧 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将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五) 结果运用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 “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1年度对标定级为软弱涣散团支部的经上级团组织复核认定后,在12月31日前完成整顿并再次进行“对标定级”工作,第二次复核认定最高定级为后进团支部。2020年、2021年度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学校团委将向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2021—2022年岁末年初校内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是不断提升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团干部履职、团员过好团内组织生活的重要保障,各团支部务必提高认识,按时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团省委将会结合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学校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 精心组织,稳步开展。各团支部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有序组织开展工作。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支部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3. 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各团支部结合工作开展的实际 情况,认真梳理工作开展中的问题,在开展工作特别是“对标定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学校团委。
联系人:杨昳晗
联系方式:0755-28323010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