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学校通知,2019年清明节我校安排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为了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特作如下通知和要求:
1、假期离开深圳或有集体出行计划的学生须于4月4日16:00前填写离深备案登记表,上报至班主任处。倡导在学校学习、休息,或在学校附近结伴出行。
2、假期要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正常作息,不酗酒,不影响他人休息,特别注意宿舍防火防盗,严禁留宿校外人员。应遵守社会公德,谨防交通意外事故、食品中毒、流行疾病、诈骗等,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3、假期如有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应提前甄别活动合法性,尤其是个人组织的活动;要对内容、形式、信息来源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详细的了解,辨别信息真伪,如对活动存在疑问及时联系老师,凡是目的不明确,内容不详细的活动一定要予以拒绝。
4、各班班委、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以身作则,认真通知和提醒班级同学注意遵守假期的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纪律。4月7日晚上21:00,各班班长统计学生在校人数并上报。
5、假期期间若发生紧急情况或特殊问题,请及时联系班主任和学工部的老师!
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且有意义的假期!
党群(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