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7〕3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培养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新时代青年,结合我校实际,党群(学生)工作部面向全体学生招聘学生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兼职辅导员
1.思想引领。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党建工作,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指导班团组织建设,做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离校教育工作。
2.发展指导。组织开展专业教育和学风建设,做好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做好生涯规划工作;协助进行心理问题排查与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3.创新实践。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培育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重大活动与特殊时期的学生工作,做好学生评奖评优、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工作。
(二)辅导员助理
协助辅导员完成在思想引领、发展指导、创新实践、日常事务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敬业爱生,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做好学生思想引领和学生成长服务工作。
3.具有端正的行为品德、优异的学习成绩、扎实的专业基础、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4.在科研创新、志愿服务、公益环保、自主创业等任一方面表现突出,有一定影响力。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此条件);
2.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申请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岗位(不可兼任),本科生可申请辅导员助理岗位;
3.熟悉学生工作,有学生工作经历,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具备必要的组织管理、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或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工作时间
1.原则上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任期需满1年以上;
2.各类工作时长累积不低于15小时/周,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四、选聘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主动报名方式申请岗位(报名表见附件,请于3月3日12:00前将填好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ongrp@szmsubit.edu.cn);
2. 党群(学生)工作部核算辅导员岗位数,确定招聘数量,组织笔试、面试等环节。
五、发展支持
1.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可获得学校发放的专项津贴;
2.对考核通过者,学校开具《工作情况鉴定表》和《在校实习证明》;
3.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辅导员参加企业培训实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对于工作业绩突出者,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其假期在国外高校短期学习。
六、管理考核
1.党群(学生)工作部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岗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考核要求,制定细则。
2.在学期末进行辅导员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结果将写入《工作情况鉴定表》。
3.对于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辅导员,党群(学生)工作部可进行解聘。
本通知内容解释权归党群(学生)工作部所有。
附件1: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岗位申请表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党群(学生)工作部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