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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学生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27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7〕3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培养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新时代青年,结合我校实际,党群(学生)工作部面向全体学生招聘学生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岗位职责

兼职辅导员

1.思想引领。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党建工作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指导班团组织建设,做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离校教育工作。

2.发展指导。组织开展专业教育和学风建设,做好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做好生涯规划工作;协助进行心理问题排查与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3.创新实践。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培育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重大活动与特殊时期的学生工作,做好学生评奖评优、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辅导员助理

协助辅导员完成在思想引领、发展指导、创新实践、日常事务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敬业爱生,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做好学生思想引领和学生成长服务工作。

3.具有端正的行为品德、优异的学习成绩、扎实专业基础、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4.在科研创新、志愿服务、公益环保、自主创业等任一方面表现突出,有一定影响力。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此条件)

2.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申请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岗位(不可兼任),本科生可申请辅导员助理岗位

3.熟悉学生工作,有学生工作经历,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具备必要的组织管理、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工作时间

1.原则上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任期需满1年以上;

2.各类工作时长累积不低于15小时/周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四、选聘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主动报名方式申请岗位报名表见附件,请于3月3日12:00前将填好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ongrp@szmsubit.edu.cn

2. 党群(学生)工作部核算辅导员岗位数,确定招聘数量组织笔试、面试等环节。

五、发展支持

1.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获得学校发放的专项津贴

2.对考核通过者,学校开具《工作情况鉴定》和《在校实习证明》

3.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辅导员参加企业培训实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对于工作业绩突出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其假期在国外高校短期学习

六、管理考核

1.党群(学生)工作部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岗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考核要求制定细则。

2.在学期末进行辅导员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结果将写入《工作情况鉴定表》。

3.对于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辅导员,党群(学生)工作部可进行解聘。

本通知内容解释权归党群(学生)工作部所有

 

   附件1: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岗位申请表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党群(学生)工作部

2019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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