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中国籍本科新生:
为提高我校生源质量,吸引更多优质生源,鼓励优秀学生继续发扬勤奋努力的精神,学校以“建设高水平大学、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导向,设立启航奖学金,奖励我校录取并实际就读的优秀中国籍本科生。
一、 评选范围
我校录取并报到入学的2023级中国籍本科新生。
二、 评选内容
(一)奖励等级
全额奖 30 万元/人,全免奖 16 万元/人,一等奖 8 万元/人,二等奖 4 万元/人,三等奖 2 万元/人,优秀奖1 万元/人。
(二)奖励条件
1. 全额奖学金:奖励高考成绩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排名前 1000 名(含 1000),录取并报到入学的新生。
2. 全免奖:奖励高考成绩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排名前1%,录取并报到入学的新生。
3. 一等奖:奖励高考成绩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排名前2%,录取并报到入学的新生。
4. 二等奖:奖励高考成绩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排名前4%,录取并报到入学的新生。
5. 三等奖:奖励高考成绩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排名前6%,录取并报到入学的新生。
6. 优秀奖:奖励高考成绩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排名前8%,录取并报到入学的新生。
(三)注意事项
1. 高考成绩排名将与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实。如排名与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不一致,学生本人可提供证明材料(系统截图或本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相关数据)进行排名核实。非官方材料不作为证明材料。
2. 高考排名以系统为准,高考总人数以本省考试院公布的一分一段表(最低分对应的总人数)或其他官方数据为准。
排名百分比=全省排名/最低分对应的总人数
3. 一切非官方数据皆不作为参考条件。
三、奖学金发放
(一)全额奖、全免奖、一等奖、二等奖按本科生培养学制逐学期平均发放。其中,全额奖、全免奖分 8 学期发放,一等奖分4 学期发放,二等奖分 2 学期发放。首次发放为本科生的第一学期。
(二)逐学期发放的启航奖学金,从第二学期开始,每学期进行获奖资格审核。一次性通过学期所有课程考试,且截至审核时无未通过课程的学生获得当学期奖学金并保留继续获奖资格。首次出现未一次性通过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的学生,不能获得当学期奖学金,但继续保留获奖资格。累计两次出现未一次性通过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的学生,不能获得当学期奖学金,并取消后续的获奖资格,不再发放后续学期奖学金。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或停发奖学金。
(一)违反学校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自处分下达之日起,停发各类奖学金,一年内取消评选资格。
(二)网络或实际言行给学校或他人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自审查确定之日起,停发各类奖学金,一年内取消评选资格。
(三)中途退学者,自办理退学手续下月起停发各类奖学金。
(四)无故不缴纳学费或逾期不注册者,停发各类奖学金。
(五)有其它不符合学校颁发奖学金规定的行为者,停发各类奖学金。
(六)故意错报高考成绩排名者。
五、评选结果
经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实,现将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2023年启航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部提交书面意见,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
邮箱:xiaxt@smbu.edu.cn
地点:三号教学楼115室(夏老师)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