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员、团干部、系团委:
“深圳市五四红旗团(工)委”“深圳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员”“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授予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的区级荣誉。 按照团章有关规定,团市委决定集中对2023-2024年度深圳市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根据团市委统筹要求,本年度我校可申报一名“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深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4年4月1日);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规范;
4、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5、近5年获得过区、系统或高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含参评当年);
6、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或“志愿深圳”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记录不少于20小时。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高扬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到“心境澄明,心力茁壮”。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团干部严格按照申报注意事项(附件2)完成申报表的填报(附件1),于3月28日10点前将对应申报表、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另附纸)、主要事迹简介(200字以内,另附纸)电子版参照深圳市“两红”“两优”文件夹建立样板(附件4),报送邮箱tangyulin@smbu.edu.cn。如推报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23-2024年度深圳市“两红两优”申报表
2.申报注意事项
3.关于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数据的查询方式
4.文件夹建立样板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755-28323010
共青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