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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北莫中俄文化研究中心重大事项报备制度

作者:北莫中俄文化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15    阅读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本中心重大事项管理,强化内部治理,防范运营风险,保障中心及相关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监管要求及中心章程,结合中俄文化交流定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心运营中涉及全局、影响重大、需外部监管的各类事项报备。

第三条核心原则

合法合规、及时高效、真实准确、分级负责、协同联动。

第二章重大事项报备范围

第五条内部报备范围

1、核心制度重大修订;

2、内部机构设立 / 变更 / 注销;

3、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理事会重大决策;

4、单笔捐赠收入≥20 万元;单笔项目支出≥15至50 万元;资金保值增值活动;资产处置≥10 万元;

5、合作协议金额≥15 万元或期限≥3 年;

6、重大宣传与媒体合作。

第六条外部报备范围

1、章程修改;理事会 / 监事会换届及人事变更;

2、接受境外捐赠资助;

3、开办资金调整;

4、重大中俄文化交流项目立项 / 变更 / 终止;

5、参与人数 100 人以上;

6、政府委托重大事项;

7、邀请重要嘉宾、涉国家战略 / 民族宗教 / 国际及港澳台交流活动;

8、境外合作、出访来访;

9、加入境外组织、设立联络机构;

10、安全事故、纠纷诉讼;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

11、法定代表人变更;

12、中心变更、分立、合并、终止清算;

13、监管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报备流程

第七条内部报备流程:第二章第五条所列事项,应经理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报理事会备案

第八条外部报备流程:第二章第六条所列事项,应经理事长办公会议通过,报理事会审批后,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申请变更、备案。

第九条对于重大资助及投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资料存档,以备上级部门和公众查阅。

第十条主办活动或出现重大间题,或遇重大突发事件,须及时向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报告。

第四章报备材料要求

第十一条通用材料

重大事项报备表、决策文件、依据文件、实施方案、相关佐证材料。报备表须理事长签字、加盖中心公章。

第十二条专项材料

按事项类别补充章程草案、合作协议、资金预算、资质证明、处置方案、清算文件等。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监督管理

监事会全程监督报备执行情况;建立报备档案,留存期限不少于5 年;党组织对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

对漏报、迟报、瞒报、材料虚假、擅自变更实施内容、拒不整改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本制度由深圳市龙岗区北莫中俄文化研究中心理事会负责解释。

本制度第一届第五次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龙岗区北莫中俄文化研究中心

2026年4月10日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北莫中俄文化研究中心重大事项报备表(简版)

项目

内容填写

报备事项名称


报备类别

□ 常规报备 □ 紧急报备

事项类型

□ 组织治理类 □ 资产管理类 □ 业务活动类 □ 对外合作类 □ 其他

事项概况

300 字以内)

决策过程

□ 理事会审议通过 □ 理事长审核批准 □ 其他:

实施计划

起止时间:实施步骤:资金计划:责任主体:

风险防控措施


报备材料清单

□ 报备表 □ 决策文件 □ 依据材料 □ 实施方案 □ 其他:

总干事审核意见

签字:日期:

理事长审批意见

签字:日期:

外部报备情况

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回执编号:

备注


报备单位(盖章)

日期:


关闭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运新城国际大学园路1号

电话:0755-283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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