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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8-2019学年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07    阅读次数:

为做好深圳市2018-2019学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根据深圳市社保局最新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2017级、2018级中国籍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参保原则为学生自愿参保。

二、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缴费标准: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即8348×0.8%×12=801.36元,其中财政补贴492元/人,参保人实际缴费309.36元。

2.缴费方式:按照市社保局要求,由学校代收学生本学年度医疗保险费,再统一缴交社保经办机构。

三、参保流程

1.参保的学生于9月12日前将本学年度(2018年9月-2019年8月)医疗保险费(309.36元)交到班主任处(硕士研究生请班长或班级代表收集本班同学的费用后交到学生工作部),由班主任(学生工作部老师)收齐费用后于9月14日前统一交到计划财务部。

2.学校将缴费学生信息上传至社保信息系统(9月18日前完成)。

3.社保经办机构在学校指定账号上统一划扣。

4.学生可在10月后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网站(http://szsi.sz.gov.cn/网页中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输入学生的身份证号、姓名;如显示未缴费成功,应及时与学校联系核实。同时,需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医疗机构(建议就近选择),或直接到就近社康中心办理绑定。该系统可办理停保、绑定医疗机构、查询参保信息业务。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绑定定点医疗机构的无法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绑定医疗机构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5.申办金融社保卡。首次参保或补、换金融社保卡的,由学生本人自主选择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申办金融社保卡,申办时需要个人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一般照相馆可提供此项服务),首次申办免工本费。具体可到银行营业网点咨询。

四、参保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就医、转诊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二档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五、更多信息可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12333咨询,或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也可办理相关业务。

 

附件:1.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二档医疗保险须知

      2.关于我市少儿、大学生社保卡纳入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3.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13版)

      4.2018年保险定点机构(来源:深圳市社保局网站,以官方网站最新名录为准)

      5.简易操作指南(绑定社康中心)

 

 

 

党群(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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