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及学生“双险”投保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57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责任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学生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的承保、理赔及服务事宜按《深圳市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执行。
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每年每人15元,由市区财政、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只需要承担5元费用。
三、请阅读《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见附件),了解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意义、参保办法、参保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经费补助比例等说明。请各班班长从党群(学生)工作部赵老师(主楼531室)领取《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并发给学生签字确认(此项工作于2019年10月17日前完成),各班班长将回执收齐后于10月17日16:30前交至赵剑老师处。
四、凡确认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的同学,学校将在2019年10月18日前从本人缴纳学费的平安银行卡中自动扣款5元,请确保银行卡余额大于扣款金额 。
五、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秉承自愿原则。
特此通知。
党群(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