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根据上级团委相关要求,现决定在全校团支部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开展团支部规范化“对标定级”、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与团干部年度注册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开展时间
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6日
三、参加范围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 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五、具体流程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一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上的报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二)撰写发言材料
团员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 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1.一般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报请学校团委审批,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
2.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
3.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校团委负责人到会指导;由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4.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
(1)唱团歌;
(2)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3)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心得体会,分析思想道德和学习工作方面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4)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5)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
(6)重温入团誓词。
(四)评价与结果运用
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并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支委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优秀原则上不高于支部团员总数的30%)。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要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五)智慧团建录入
12月16日前,各团支部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点击“教育实践-教育实践录入”,“类别”选择“组织生活会”,“专题”选择“专题组织生活会”,录入开展情况信息。
六、实施要求
(一)分类指导。各系至少选取1个团支部,充分准备,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可采取基层团干部现场观摩、视频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带动。各系应于12月9日12点前完成示范性组织生活会信息填报,具体由各系辅导员负责填报(详见附件1)。
(二)严格要求。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辅导员要强化指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专、挂职团干部至少参加 1 个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各团支部依托学校《恰同学少年—留苏档案见证百年复兴路》主题展览走廊、中共六大主题展览暨党史现场教学基地等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
(四)做好记录。12月16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团干部同步做好年度注册工作。
(五)记录要求。各系辅导员收取不少于5张照片以及相关会议材料,并保证照片质量。12月19日12点前将各系组织化学习教育年度总结(500字以内),照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至邮箱:1670526549@qq.com。
附件:1. 各系示范性组织生活会信息填报二维码
2. 各系组织化学习教育年度总结格式参考
联系人:张红霞 0755-28323276
共青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6日